(1)钢管脚手架工程施工完毕,应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检查验证确认不再需要脚手架时,方可拆除。拆除应制订方案,经工程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进行。拆除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要求:
拆除脚手架前,应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杂物。
脚手架的拆除,应按后装先拆的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从跨边起先拆顶部扶手与栏杆柱,然后拆脚手板(或水平架)与扶梯段,再卸下水平加固杆和剪刀撑。
自顶层跨边开始拆卸交叉支撑,同步拆下顶层连墙杆与顶层门架。
继续向下同步拆除第二步门架与配件。脚手架的自由悬臂高度不得超过三步,否则应加设临时拉结。 连续同步往下拆卸。对于连墙件、长水平杆、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卸到相关跨门架后,方可拆除。 拆除扫地杆、底层门架及封口杆。
拆除基座,运走垫板和垫块。
(2)钢管脚手架的拆卸必须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除作业。
拆除工作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下的连接棒应放人袋内,锁臂应先传递至地面并放人室内堆存。 拆卸连接部件时,应先将锁座上的锁板与搭钩上的锁片转至开启位置,然后开始拆卸, 不准硬拉,严禁敲击。 拆下的门架、钢管与配件,应或捆和机械吊运或井架传送至地面,防止碰撞,严禁抛掷。
(3)拆除注意事项:
拆除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一切非操作人员入内。
钢管脚手架拆除时,拆下的门架及配件,均须加以检验。清除杆件及螺纹上的沾污物,进行必要的整形,变形严重者,应送回工厂修整。应按规定分级检查、维修或报废。拆下的门架及其他配件经检查、修整后应按品种、规格分类整理存放,妥善保管,防止锈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