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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2015年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吸取新干县“10.20"高支模坍塌事故的教训,防止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江西省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和《建筑施工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厅安委会制定了《2015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11个检查组,有关处室负责人带队于12月中旬完成了对全省设区市的安全生产督查。现将此次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5以来,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狠抓了建筑施工打非治违和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下发了建筑施工打非治违和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督查组听取了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相关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抽查了46个在建工地,重点从县(市、区)抽查了含有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工地,对所有受检工地均指出了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安监站跟踪整改。

二、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工程对高支模识别登记不到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审查。个别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按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进行完善,高支模施工未组织技术交底或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无高大模施工的检查验收记录。部分工程立杆间距、步距、水平杆、剪刀撑的搭设与施工方案不符,高支模与主体结构拉结不够。有的钢管、扣件无出厂检验合格证,也无二次检测报告,钢管的壁厚达不到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脚手架的安全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工程未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有的虽有专项施工方案但未严格按方案和标准实施,存在着基础承载力不够而产生沉降、连墙件偏少,缺扫地杆件、缺转角立杆、部分立杆变形、作业层与首层未满铺脚手板等现象。

(三)有的“四口五临边"和钢筋加工区无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不严密,有的起重机械设备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使用登记,有的起重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有的施工临时用电不符合标准要求,有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四)建筑市场管理不够严格。有的工程先开工后补办施工许可。有的施工单位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和五大员不在岗。有的监理单位的总监不在岗或监理人员无证上岗,普遍存在“人证分离"的现象。有的违法转包挂靠、工程款支付滞后、不落实领导带班作业制度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工程监理大纲、方案、细则等对安全监理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三、处理意见

本次督查有12个在建工地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较多或较严重的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对12个在建工地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省通报批评(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并责令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后报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站,确认已清除隐患后才可批准复工,并将整改的资料和照片报送我厅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凡整改不到位的由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希望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12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的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市场监管的力度。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建设单位以及相关注册执业人员,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建筑安全事故,确保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脚手架专项方案无东大门的具体架体搭设方案,缺扫地杆和转角立杆,连墙件很少,部分立杆变形过大,基础不牢实;   

2、龙门架未办理使用登记证,现场龙门架操作工无特种作业证;     

3、部分楼层及楼梯临边无防护,且未在出入口搭设安全通道;    

4、高支模(已经浇完,但架体未拆),缺少部分水平杆,未见水平剪刀撑,竖向剪刀撑与方案不符,也未见到专家论证意见及签字表(但当地安监站证实方案已经论证)。

5、屋面模板支撑体系南区水平杆、剪力撑缺失,未与砼柱抱箍,拉结点数量较少,外侧立杆与下部钢管支撑体系连接处应加强;      

6、临时施工用电使用不合格线材,电缆线与外架连接凌乱,未设置“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

7、“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不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较为混乱;

8、未出具外脚手架专项方案,局部区域外架搭设不到位,未及时跟上主体高度,脚手板和安全网不到位。钢管搭设的卸料平台无方案,搭设不规范。

9、深基坑东、南、北三边大部分没有按照专项方案做土钉桩、钢筋网部分过稀、坡上没有做排水沟、没有做监测,并且基坑没有验收;     

10、机械设备无开关箱;      

11、总配电房无消防措施;     

12、钢筋棚无防护层;     

13、地下室外架无剪力撑、无扫地杆、密目网。

14、施工用电不规范、总配电隔离开关不符合要求。分配电箱不规范、部分机具无开关箱。

15、高大模板支撑未按专项方案搭设、立杆无垫板,立杆纵横间距不符合要求。无扫地杆、超荷大梁下立杆未与其他立杆连接。立杆未与相邻柱连接。

16、深基坑支护无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

17、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连墙件设置不符合要求。

18、临边防护不规范、部分电梯井口无安全门、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要求。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

19、现场道路不畅通、场地积水、材料堆放混乱、材料堆放在脚手架旁。

20、未按规定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     

21、没有进行招标,施工单位没有进场就开工建设;     

22、未按图施工,一楼至三楼未设置后浇带、擅自增加底层层高,与原有建筑之间施工缝预留宽度低于设计要求;     

23、施工现场未提供任何工程技术资料;

24、西处高大支模体系未按专项方案要求进行搭设;     

25、物料提升机未办理备案和使用登记手续,未经检测合格即投入使用;    

26、落地钢管扣件外脚手架材质未进场检测,连墙件采用柔性拉结且超过规范要求;

27、框架楼面周边、梯间、卸料平台等部位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

28、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源未排查到位:门厅高支模, 60m以上外架、基坑支护、人工挖孔桩、承插式钢管脚手架未按备案意见落实。

29、塔机附着插销处采用钢筋设置;     

30、临时用电不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     

31、脚手架立杆无底座无垫板垫块;     

32、五层以上临边防护未设置;     

33、卸料平台主副钢丝绳固定在一点上;      

34、悬挑钢梁后支座预埋卡环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35、18/20—C/N处脚手架与方案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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